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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月30日 星期一

留言看到了

嗯,po出來會讓有特意攻擊某人的嫌疑,所以不發,只能說:謝謝!

同行?嗯...以前算是,現在不是了。人各有志,人家想靠這個賺零用錢,不能說他不對。

我只想說,我無意跟你們競爭。或許我的所作所為會侵犯到你們的利益,但這是根本上的矛盾,我不想也無意去化解。

想要賺錢?簡單啊,用心去做法條,做好售後服務,我相信客人自己會上門。

只是希望,你不要再拿沒發音修正的法條出來唬弄大家。我一直再想,當初我要是沒出現,可能你還是再販售那些發音不完全正確的法條吧。我最初也買過你的法條,而且直到現在沒收過任何修正後的法條,所以這話我應該還是可以說上個那麼幾句吧。

談這些真得很無聊,所以這是最後一次了。

最後,也祝那位留言的朋友:新年快樂 ^ 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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